海洋环境科学

打造“海洋公益诉讼南沙模式” ,守护珠江出海口 

来源:海洋环境科学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30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实习生郑捷 通讯员齐鸣 南海之滨,珠江西岸。南沙,广州的唯一出海口,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三江汇合,河网密布,海洋渔业资源丰富。但较长一段时间以来,非法电鱼、非法捕捞、向海洋非法倾倒污染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屡见不鲜,给珠江入海口的海洋生态环境形成了巨大威胁和破坏。“中华鲟、中华白海豚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已多年不见踪影。”

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与南海水产研究所签约共建海洋公益诉讼联合实验室。通讯员供图

10月28日上午,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主办,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协办的一场“海洋公益诉讼”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南沙区举行,如何更好地凝聚珠江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成为各方热议话题。

签约共建“海洋公益诉讼联合实验室” 为海洋公益诉讼插上专业“翅膀”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陈达源、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副所长李纯厚、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宇筠、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渔业环境研究室主任黄洪辉,广州市、南沙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行政执法机关代表等多人等出席了上述活动。

座谈会上,南沙区检察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举行了《共建海洋公益诉讼联合实验室协议书》签约仪式,双方还共同为“海洋公益诉讼联合实验室工作站”揭牌。

“海洋公益诉讼联合实验室工作站”揭牌。通讯员供图

记者了解到,上述实验室是全国首个区检察院和公益性国家级科研创新机构合作共建的实验室。实验室将依托“司法+科研机构”模式,充分借助外脑,为辖区内涉海洋生态环境、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珍稀濒危物种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委托评估、协同办案、调研培训等环节规范化、常态化运作提供技术平台支撑,为进一步深化海洋公益诉讼插上了科技、专业的翅膀。

增殖放流鱼苗16万余尾 向违法侵权者索赔超3000万元

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宇筠向与会代表汇报了该院的海洋公益诉讼工作。据介绍,近年来,南沙区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与区域海洋特色,在全国率先打造出集“取证规范、评估便捷、部门协同、督促修复”于一体的“海洋公益诉讼南沙模式”。

截至2020年6月,南沙区检察院依托“海洋公益诉讼南沙模式”,共审查海洋公益诉讼线索104条,办理海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2件,办理海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共计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域和被非法占用的河公里,督促清理近岸固体废物640 余立方米,督促恢复治理海岸线1.5公里,增殖放流鱼苗16万余尾,共向违法侵权者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超过3000万元,湾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效果持续显现。

将探索特约检察官助理制度 形成强大公益保护合力

据南沙区检察院介绍,“海洋公益诉讼南沙模式”在2020年4月获评南沙自贸区挂牌五周年十大创新成果,2020年7月入选广州市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清单。

南沙区检察院高标准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的优质案件,其中“陈某某等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守护海洋”检察专项活动典型案例;“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新海村上、中、下沙脊围仔水域填土侵占河道督促履职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该院开展的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南沙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宇筠介绍,下一步,该院将与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以及其他沿海检察院加强合作,不断深化“海洋公益诉讼南沙模式”内涵,推进海洋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向纵深发展,将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守护湾区海洋生态效能。

例如,该院将联合南海水产研究所,探索特约检察官助理制度,借助海洋科学家的技术力量,在涉海洋生态环境、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上获得专业指导,形成强大公益保护合力;结合南沙湾区特色,着力推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黄唇鱼等水生野生濒危物种的保护工作;探索海防炮台新领域公益诉讼;以及联合珠海横琴、深圳前海等自贸区检察院,搭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平台,推动跨地区、跨区域协作配合,建立横向沟通纵向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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